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日前,黄山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了该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公安机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实施符合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黄山市公安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黄山市公安机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各区、县公安(分)局,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市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请上述机构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黄山市公安机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
今年1月份,《黄山市公安机关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已经发布。据了解,此举是为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优化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实施行政违法容错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的《清单》共十五条,其中治安类3项、网安类2项、交管类10项。第一至三条为治安管理处罚事项,分别明确了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的免罚情形和教育措施。第四条和第五条为网络安全处罚事项,分别明确了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未建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的免罚情形和教育措施;第六至十五条为交通安全管理处罚事项,分别明确了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等十类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情形和教育措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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