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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员练车途中出交通事故 驾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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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固镇法院消息,近日,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驾校赔偿原告余某各项损失合计5.4万余元。

郭某为被告某驾校的学员,在机动车道内练习科目三时,其在行驶中打右转向灯,但未及时转向。原告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看见前面的教练车打转向灯后,一直慢行,后发现教练车一直不转向,故想快速行驶,恰在此时,郭某驾驶的教练车向右行驶进入非机动车道,原告余某急刹车,导致自已摔伤。事故发生后,郭某的教练让原告先到医院治疗,并安排其妻子垫付了3000元。原告余某经医院诊断为左肩锁关节脱位、左膝部软组织挫伤,行“左肩锁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说明》,该事故证明记载:因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保护现场,两车未发生接触,现场无监控视频,是否因皖×(学)轻型普通货车变更车道导致本起事故无法核实,故作出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结论。原告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存在交通事故,只是对事故责任没有进行认定和划分,而事故教学车辆在道路行驶时没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郭某作为被告某驾校的学员,其驾驶车辆中的不当转向行为,构成危险行为,对原告余某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人,应承担50%的侵权责任。被告某驾校作为郭某的培训机构和车辆所有者,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由被告某驾校承担60%的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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