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网友建议调整阶梯电价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领导信箱”留言,建议调整居民用电阶梯电价。这位网友称,安徽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应该是2012年实施的,是不是可以考虑调整一下?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2012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公开听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自当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需求,将用电量分为三档并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每千瓦时0.5653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181-350度,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考虑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季节性需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底之间滚动使用。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电价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您反映的调整阶梯电价事宜,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