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美好滁州微信号消息,2023年3月29日,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出通知,重新核定滁州至合肥等48条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详见下表),4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此次核定的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为最高限价,具体执行票价由各客运经营单位根据运输经营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下浮确定。如客运班线车型等级、计费里程等发生变动,客运经营单位应及时申报。
各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等文件规定,对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等乘车实行客票半价优待或免费。
各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班线票价,在所有营运车辆内张贴线路价目表,在客票(含电子客票)上标明车型等级、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滁州市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表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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