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一村干部因挪用资金受审 在法庭上称“感到深深愧疚”

大皖新闻讯  大皖新闻记者7月17日从宁国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7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李某某挪用资金罪一案。

“从2013年进入村委会工作到2021年末案发,我勤恳工作十余年,一直负责民政、财务收支报账、民生、农业、社会事务等工作,村民、领导和同志们也一直非常认可我的工作。关于私自挪用公款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更对不起家人和每一位关心过我的人……”最后陈述阶段,这位曾经的村干部追悔莫及,愿认罪服法。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村委会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采取“大头小尾”的方式,虚开银行转账支票联金额合计23万元归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且挪用时间均超过三个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镜鉴作用,宁国市直机关、乡镇、村两委各级干部共计4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案为鉴、以人为鉴,自觉接受监督,坚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切实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通讯员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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