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农业农村领域这些轻微违法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7-03 11:24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7月3日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相关阅读 安徽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 为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生态环境... 征求意见!安徽到2023年底前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征求意见稿提出,2023年底前,全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轻微违法免罚规定 该公司这一整改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有关免罚情形规定,经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议,依法向该公司送达《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登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 确定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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