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5人因散播谣言被处罚

大皖新闻讯   1月25日,亳州市公安局通报了5个因散播谣言被处罚的案例。提醒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案例一:2024年1月12日,谯城王某海为博人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城管打死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海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海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2023年12月27日,涡阳刘某为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疫情三年致武汉690万人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2024年1月6日,涡阳姚某朋为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酒喝多了,警车开道”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姚某朋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朋予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四:2024年1月11日,利辛杨某兰为博人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专家预测春节将有更大的疫情暴发,长达两三个月之久”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杨某兰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兰予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五:2024年1月12日,谯城孙某德为博人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从外地回来的开车走高速的一定要带48小时之内核酸报告”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孙某德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德予以罚款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编辑  彭玲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