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5日,马鞍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情况公示》。
《公示》显示,依据《马鞍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马鞍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马鞍山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各县区园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资料,结合日常考核监管情况,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送市住建局。为确保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住建局对各县区园区上报资料组织审核。经严格审核和现场查看,现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人:陈婕、马昱溦;电话:0555-2362287、0555-2362261),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大皖新闻记者 蔡小晓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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