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一辆小轿车碰撞货车,气囊打开,无人员受伤,但小轿车驾驶员事故发生后却离开现场,次日才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大皖新闻记者3月25日下午从民警处了解到事故经过和处理结果。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 3月19日晚10时03分许,六安高速交警三大队接警得知,在济广高速由南向北离服务区还有3公里处,有货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
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经调查发现:3月19日21时48分许,皖N92F8**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济广高速711km916米处时,碰撞田二军驾驶的冀J6E5**重型半挂牵引车(冀JEP**挂)。其中,小轿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该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搜查,但未搜查到该驾驶员。
3月20日,该驾驶员来到六安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受处理,民警询问该驾驶员为何离开现场,该驾驶员拒绝回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未发现异常。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高速交警三大队以小轿车驾驶员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为事故原因,认定在本起事故中,小轿车驾驶员全责,并对小轿车驾驶员造成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200元,记9分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王荣杰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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