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26日,安徽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一)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磊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6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韩磊提出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韩磊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二)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伟 程兴浩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6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马伟、程兴浩提出辞去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马伟、程兴浩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6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二春为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二年)。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6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魏雨晨为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肖永建的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6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峻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艳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建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阿弟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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