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这10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销售单位公布

大皖新闻讯  记者5月18日从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农产品共1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蚌埠淮海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中闽尚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蚌埠市淮上区万之家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怀远包集全家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翠微园店销售的砂糖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怀远县常坟镇盛百客超市销售的精品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蚌埠市淮上区何环军百货超市销售的砂糖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蚌埠市淮上区梅香爱购百货超市销售的皱皮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固镇县杨庙乡何集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双忠庙农贸市场(黄雅玲)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怀远县实惠多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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