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将车辆停放在某广场地下车库,离场时发现车辆被剐蹭,开展调查却因车库监控损坏无法查明,男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某1000元。
2024年1月,原告王某某驾驶车辆停放在某广场地下车库,准备驾车离开时发现车辆前端部分被剐蹭,随后立即报警。经交警部门调查发现,该地下车库监控损坏,无法查明肇事车辆,王某某与负责该地下车库的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希望其赔偿损失,但几经交涉未得到解决。王某某遂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管理责任,赔偿其损失1807元。
弋江区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考虑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遂安排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向物业公司与王某某释法明理,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物业公司赔付王某某1000元并当场给付。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通讯员 芮萍萍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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