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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濉溪男子王某某下班途中,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就临时起意将车子推走。在推行的过程中,王某某看到这辆电动车车体破旧,就将电动车电池拆下变卖。2月19日,王某某被警方抓获。
2024年新年伊始,濉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小区内的一辆两轮电动车被盗了。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联合刑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对案发现场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分析作案特点,最终成功锁定了盗窃嫌疑人王某某。民警迅速展开抓捕行动,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在濉溪县经济开发区一农贸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王某某交代,1月1日上班的路上,临时起意想搞点钱花。在经过濉溪县某小区时,趁着四下无人之际,“顺手牵羊”将一辆两轮电动车盗走。在推行过程中发现车体比较破旧,随后在一僻静处将车内电瓶取出盗走,然后将电瓶卖至南三桥某电动车修理铺获利90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到案后,主动要求退赔受害人损失。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通讯员 刘晓雨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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