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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记者3月5日从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自2024年3月10日起,当地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的通行措施进行了调整。
通告显示,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便利物流配送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蚌埠市发布《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和载客汽车以外的黄牌汽车禁行限行区域路段调整的通告》《关于优化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的公告》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调整部分通告如下。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及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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