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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4月25日下午,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地一村庄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涉嫌贪污一案,县纪委监委及全县各乡镇村书记代表共计180余人参加旁听,用“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活教材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担任凤台县一村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通过伪造虚假的土地流转合同及租赁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印章,向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公司投保水稻、小麦险种,四年共计骗取种植业保险理赔款132223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有财产13222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按照法定程序有序主持,公诉人及被告人、辩护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严肃规范。被告人也在最后陈述环节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
参加旁听的一位村干部表示,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受益匪浅,不仅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惨痛教训,同时也警示自己要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切实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通讯员 陈雪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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