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通告,启用警用无人机抓拍!

大皖新闻讯 4月28日,黄山市交警支队发布通告称,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2025年4月30日正式启用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针对黄山市境内高速公路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608);(二)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违法代码:4902);(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违法代码:4901);(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4302X);(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4303X);(六)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行车道分界线的(4010);(七)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362)。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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