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6月4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70名。听证员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选任方式:采取个人报名自荐和商请有关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公告明确禁止选任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2.被开除公职;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职务;6.其他有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公告明确限制选任情形: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3.正在担任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人员;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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