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公积金放宽“商转公”办理年限 6月20日起可办理

6月13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通告称,经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可办理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来源:安徽发布微信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