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纪检监察网6月20日通报,日前,经中共颍东区委批准,颍东区纪委监委对颍东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颍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李维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维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职工招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李维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颍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维民开除党籍处分;由颍东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颍东区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