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7月2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下限为193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308元测算,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7元)。
调整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测算,缴存基数超过23502元的单位职工;在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
执行期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至8月31日。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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