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8月5日,阜阳市召开《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7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为解决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部门及相关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了这部符合阜阳市地方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22条,主要内容:(一)关于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和安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
(二)关于火灾预防。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按照规定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明确了禁止住宿的建筑物和场所范围。加强电器线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车停放和集中充电安全管理。
(三)关于火灾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可能影响消防救援机构灭火救援情形的,要求有关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明确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及程序。
(四)关于法律责任。针对擅自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通讯员 傅阳 摄影报道
编辑 陶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