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淮南市政府获悉,10月9日,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再发高污染车辆禁行规定的补充通告:即日起,在淮南市原有大货车禁行路段,禁止蓝牌柴油自卸货车通行。
为大力推进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在9月25日,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一则“黄牌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高污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的重要通知!10月9日,再次发布高污染车辆禁行规定的补充通告,即日起,在淮南市原有大货车禁行路段,禁止蓝牌柴油自卸货车通行。禁行路段具体如下:
1、机械厂路(二通道到淮凤路段);
2、东西部第二通道(机械厂路至十涧湖西路路段);
3、丁山路(二通道至淮凤路段);
4、淮凤路(机械厂路至八仙街路段);
5、蔡新路(八仙街路至十涧湖西路段);
6、夏郢西路(蔡新路至二通道路段);
7、卧龙山路(蔡新路至二通道路段);
8、长江路(天柱山路交叉口至孔李大桥路段);
9、珠江路(天柱山路交叉口至齐云山路段);
10、田大南路(朝阳东路至洞山东路段);
11、洞山东路(206国道至田大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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