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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陵市划定了部分区域,10月20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柴油货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通行。禁行区域范围如下:
铜都大道(山水之门转盘)—滨江大道(山水之门转盘至南湖路路口)—建设西路(南湖路口至建设东路路口)—山城大道(建设东路路口至建陵路口)—滨湖路(建陵路口至人民大道路口)—人民大道(滨湖路口至五松山大道南段路口)—五松山大道南段(人民大道路口至笠帽山路路口)—笠帽山路(五松山大道路口至黄山大道路口)—翠湖二路(黄山大道路口至石城大道路口)—石城大道(翠湖二路路口至翠湖六路路口)—翠湖六路(石城大道路口至陵江大道路口)—陵江大道(翠湖六路路口至长江东路路口)—长江东路(陵江大道路口至铜都大道路口)—铜都大道(山水之门转盘)
同时,在禁行区域边缘设置了告知牌和警示牌,提醒被禁行车辆提前设计行车路线,避开禁行区域。铜陵交警在禁行区域周边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不断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对闯禁区车辆,交警将一律予以罚款200元,记三分的严厉处罚!在处罚的同时,对闯禁区车辆进行劝返,禁止高排放车辆驶入中心城区。
截止目前,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前往货运企业,开展走访宣传185次,推送提示信息9555条,铜陵市3185辆排放标准以下货车全部告知到位。截至到11月5日,铜陵交警查处各类高排放柴油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213起。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