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河法院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 1-7 月,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2953件,结案9981件,结案率71.24%,民商事简易程序适用率64.79%,服判息诉率 89.43%。
小额诉讼程序突出一个“尽”字
在立案窗口摆放有关小额诉讼宣传彩页,加强对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的引导工作。推广要素式审判,制定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模板,对裁判文书的事实构成、证据分析和判决理由进行浓缩,提高文书制作效率;针对事实清楚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采取一键生成模式,批量、即时形成裁判文书,实现审理、判决“一堂清”的效果。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3423件,审结2824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2.68天,其中滨湖法庭共签发简化文书2680件。
简易程序规则突出一个“快”字
规定除九种情形和两种类型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原则上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统一公告文本。制定九类案件的《案件审理要素表》和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样式,裁判文书简化覆盖范围不断拓展,系统性、科学性、适用性不断增强。简易程序受理案件9073件,审结6467件,平均审理时间为45.71天。
独任适用范围突出一个“活”字
科学适用独任制,加强对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案件类型调研,对试点实施办法中“事实不宜查明”常见纠纷进行类型化梳理,准确把握独任制和合议制适用标准和转换机制, 有效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采取独任制审结案件数9325件,一审独任制适用率为94.8%。
司法确认程序突出一个“优”字
拓宽司法确认的适用范围,引入老年维权、道交调解等8个特邀调解组织和家事、买卖合同等11个特邀调解员团队,并聘任81名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完善诉中委托调解化解纠纷机制,类型化处理侵权、合同等司法确认案件,加强调解员与业务庭室法官联系,引导办案法官向特邀调解组织推送,充分利用调解员资源,减少法官办案压力。各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案件 6224件,同比增长 151% ;调解成功 847件,同比增长89%,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7件。
电子诉讼规则突出一个“用”字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在线执行、电子送达等,推进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推动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利用金融审判智能平台对金融借款合同类案件批量立案,对案件进行智能分析和要素提取,并自动生成应诉通知书、传票、庭审笔录及裁判文书等诉讼文书模板。共处理网上立案申请 2913 件,受理 1556 件;在线庭审 66 件次,网上调解 35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