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的位置:安徽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肥新闻 »

合肥: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度达二级 奖励100万元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据江淮晨报讯 9月10日,合肥市政府对外发布《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今后,对于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开发区,合肥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是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用于生态补偿的资金,实行市、县(区、开发区)分级筹集。大气污染物考核数据采用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发布。

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年底统一结算。PM10、PM2.5浓度较去年同期不降反升且未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需向市级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缴纳的补偿资金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辖区。

补偿资金年终结算时,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高于目标下降幅度50%的县(市)区、开发区,按50%进行补偿;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低于目标下降幅度50%(含50%)的县(市)区、开发区,不予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将有相应奖励。《办法》明确,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超过6微克/立方的县(市)区、开发区,在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而对于年度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开发区,合肥市政府将给予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不再另行下达生态补偿考核额度。

按照要求,今后,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生态补偿金的使用方案,同时报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财政局备案。合肥市环保局也将按季度公布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及生态补偿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佳伟)

原标题:合肥: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度达二级 奖励100万元
责任编辑:陶娜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文章关键词: 空气质量 100万元 考核额度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点击排行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我爱看图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

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404

SORRY!

您访问的页面走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