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长江中路与桐城路交口发生一起事故,一辆轿车突然掉头导致后面的公交车猝不及防,急踩刹车使得车上一位年幼的儿童碰撞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车辆移至路边做进一步处理。
交警对驾驶员做出一番批评教育后,调取监控确定责任,最终认定轿车驾驶员负全责,公交车司机无责。并对轿车驾驶员做出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在交警的几番劝导下,驾驶员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急忙带小朋友前往医院治疗。
合肥交警庐阳大队民警表示,从无接触交通事故来看,被认定责任的开车人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种过错,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此外,违停、乱用远光灯、该让行没有让行等违法行为,一旦成为事故发生原因之一,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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