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乘火车早出晚归,跨城盗窃,每次作案时均穿戴不同衣物,搭乘不同的交通工具。日前,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件,嫌疑人被捕后拒不交代,警方“零口供”办案。
今年3月初,一市民在包河万达广场负一楼永辉超市买菜时,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包河刑警一队民警通过调取超市监控发现,受害人在排队结账时,一个子不高,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曾贴身靠近,随后立即离开,民警判断其可能有作案嫌疑。通过对相关案件进行串并,民警很快发现另外两起案件疑为同一人所为,“嫌疑人每次作案所穿的衣服,戴的帽子、眼镜都不一样,通过对其行踪轨迹的调查发现,他每次作案前后选择的交通工具也不一样。”侦查员方启阳告诉记者,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后,民警发现一处监控捕捉到嫌疑人的正面照片,“下巴处有一个明显的痣。”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男子每次作案得手后,都会通过不同的交通方式,最终到达火车站,乘坐火车前往芜湖。
在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与作案规律后,在接到报警的三天后,民警在徽州大道一商场将准备再次作案的嫌疑人邓某抓获归案。然而,被捕后,邓某却缄默不语,拒不承认盗窃事实。民警随后通过技术手段找到其在芜湖的藏匿地点,并在该处住所内找到他每次作案时所穿的衣物和其他证据。由于证据充足,检察机关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对邓某批捕。
韩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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