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巢湖李某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警方消息,10月12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巢湖市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海等人,长期在巢湖市、含山县等地共同故意实施多起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巢湖市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海、徐某龙、李某、代某勇、王某、严某远、靳某、马某亮、杜某松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到八年二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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