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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被任命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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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微信号消息,1月6日下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焦长华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杰、刘兴、王纯兵等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炜,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图丨会议现场

会议决定,接受李命山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陈东同志为代理区长。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及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各项建议名单。

图丨陈东同志作供职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命山同志辞去合肥市包河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命山同志辞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东同志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东同志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0年1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东同志代理区长。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合肥市包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命山,因工作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6日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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