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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民史女士有点烦恼——前不久她准备注册一个公司,可是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后却发现,她竟成了江苏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让史女士想不到的是,该公司已经连续3 年被列入异常名录,还因为虚开发票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史女士仔细回想,觉得这一切应该是身份证在2015 年遗失后,自己的身份被人冒用了。但是,她要承担该公司的相关处罚吗?又该如何注销那个别人开的“自己的公司”?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场监管部门。
市民反映:莫名其妙成了一公司“老板”
7 月2 日,合肥市民史女士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反映称,她前不久准备开公司,便在企业注册的网站上填写一些相关信息。但在输入身份证号后,发现系统显示自己不能再在合肥注册新公司了。
原来,系统显示,史女士在江苏省江阴县已经拥有了一个公司,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她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管。“好奇怪,我从来没去过那里,更别说在那里注册公司了。”史女士说,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史女士介绍,这个公司全名为“江苏江阴-靖江开发园区金立物资有限公司”,并在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3 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让史女士担忧的是,该公司曾因虚开发票被江苏省江阴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5万元。
“不知道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我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吗?”史女士说,这一切可能与她曾丢失过身份证有关,但不知道如何处理。
记者调查:企业经变更转至史女士名下
“江苏江阴-靖江开发园区金立物资有限公司”是史女士身份证丢失后成立的吗?7 月2 日,记者在天眼查APP 中查询发现,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 年1 月20 日,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史女士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企业变更记录中记者看到,该公司于2016 年3 月4 日进行了4 项变更,其中经营范围增加了“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及文具用品的销售”,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从陆某变成了史女士。股东也从陆某变成了史女士。而史女士所称的身份证丢失的时间为2015年。
此外,记者看到,该公司确实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被连续3 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一件税务违法案件里显示,经原江苏省江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 年2 月1 日至2016 年2 月29 日期间,主要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4份,金额113.95万元,税额19.37万元。
部门说法:经调查属实可撤销公司职务
市民出现身份证疑似被人冒用注册公司该怎么办?对个人有无影响?对此,7 月2 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了,按照“谁设立谁撤销”的原则应向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合肥市这边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市民可在派出所开具一张身份证遗失补办的证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该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市民真丢过身份证,派出所一般都会出具证明的。市民拿着证明到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写一封投诉信,执法人员在立案调查后会到企业现场核查,看企业是否正常经营,并调查相关人员。
“如果公司是独资公司,一般会找到公司监事;如果公司是多个股东,会找到其他股东调查。”该人士表示,在调查结束确认投诉者是被人冒用身份证开办企业的,将依法将其职务予以撤销,同时不再承担相关公司的债务和处罚等,“撤销以后,这个公司就跟投诉人没有任何关系了,投诉人的信用等不受影响。”
昨天下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局一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史女士可将派出所关于其身份证遗失补办的证明邮寄至该局,该局会依照相关程序立案调查,“调查属实后,会依法撤销当事人在该公司所有的职务。确实不是本人的话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该工作人员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