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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肥西人高某因一直看不惯前妻追求者万某,遂打起了从对方身上搞点钱的歪心思。近日,肥西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被告人高某因感情不和与妻子离婚,因其前妻与被害人万某一直系朋友关系,高某发现两人关系暧昧,遂想报复万某,于是冒充其前妻堂妹周某,加被害人万某微信好友。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高某在明知万某喜欢其前妻并想接近其前妻的情况下,多次冒充周某以各种理由向万某索要现金、手机。万某通过手机微信共转给高某200809.42元,并购买四部高档手机给高某,价值共计人民币19800元。后万某约高某前妻见面时发现被骗,遂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冒充他人,骗取钱财200809.4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具有自首、赔偿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