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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检察12月17日消息: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凌某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宣判。该案于2020年9月23日依法提起公诉17人,同年10月28日依法提起公诉2名同案人。因案情复杂、被告人众多,法院分别于2020年11月16日、17日、18日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多年混迹合肥市各大娱乐会所,借助首犯凌某某成立的安徽三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依仗人多势众,好勇斗狠,随意殴打他人;借助三诚公司在娱乐会所的影响力,开设赌场,邀约娱乐会所领班人员参赌;对拖欠赌债人员以非法拘禁的方式索债;对不服从管理的团伙成员,也采取暴力恐吓手段勒索钱财,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对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9起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对被告人凌某某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万元。其他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七个月有期徒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