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2020年12月15日,大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甲等9人涉嫌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30余名辖区群众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李某甲纠集李某乙、程某某、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恶意垒高债务等手段实施“套路贷”。在被害人无力还债情况下,被告人李某甲纠集余某某、孙某、查某、王某、徐某采取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贴身跟随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滋扰和恐吓。三年来,李某甲等人共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465.332万元,其中诈骗未遂455.332万元,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被害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庭审中,大观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依法询问被告人,并围绕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