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 原合肥市人防办主任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2-17 20:48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检察网消息:2020年12月4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被告人程某广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彭玲 标签: 受贿 滥用职权 提起公诉 相关阅读 名为安保,实为黑恶!合肥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依法宣判 该犯罪集团多年混迹合肥市各大娱乐会所,借助首犯凌某某成立的安徽三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依仗人多势众,好勇斗狠,随意殴打他人;借助三诚公司在娱乐会所的影响力,开设赌场,邀约娱乐会所领班人员参赌;对... 被控受贿1027万元!淮南市纪委监委原二级主任科员朱运松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朱运松利用其任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淮南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的职务便利,在其经办或领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颍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受贿案开审 12月16日,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颍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许卫军受贿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受贿148.83万元!安徽一医院原总务处处长因受贿罪获刑三年半 12月15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总务处处长贾某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48.8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受贿148万余元!安徽一医院原总务处处长获刑三年半 12月1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总务处处长贾某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48.8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