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争吵后高空抛下两酒瓶 合肥一女子获缓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1年5月31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院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据悉,2021年2月22日晚8时许,家住庐阳区寿春路某小区的李丽,因自己照顾女儿玩耍与功课,回家后又看到丈夫曾在家中饮用白酒,遂与丈夫因家庭琐事争吵。李丽自感气愤难抑,随即将一斤装汾酒酒瓶和半斤装江小白的酒瓶先后从自家六楼的厨房窗户抛出窗外,将被害人王明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后挡风玻璃击碎、车顶后方砸坏,在该车附近玩耍的两名孩童见状迅即躲闪,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晚被害人王明报案,公安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多方走访,将李丽传唤到案。案发后,李丽赔付王明车辆维修费用1125元,取得了其谅解。

公诉机关以李丽涉嫌犯高空抛物罪为由向庐阳法院提起公诉。

庐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丽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构成高空高空抛物罪。李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并无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等条款规定,判决被告人李丽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也使正常行走在道路上的人、车时时担忧自己的上空,造成一定的恐慌心理。一块装修用的砖头,一台煮饭用的电饭煲,这些平日里给予人们幸福生活的物品,如果从高空中被抛掷而下,不仅断送的是数个家庭的美好生活,抛掷物品的人也将接受法律的严惩。在生活中,人们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勿意气用事,教导孩童注意玩耍分寸,杜绝高空抛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赵梦晴 孙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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