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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专用资金账户 收租超3个月资金应存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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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期国内包括合肥在内的多地出现长租公寓“爆雷”、“跑路”事件,波及房东与租客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引起了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及社会密切关注。

日前,针对市政协委员孙森提出的关于加强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和监管的建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予答复。7月9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称,住房租赁企业容易形成资金池、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等特点,合肥市将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专用资金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将“租金贷”和向承租人收取的3个月以上的租金或1个月以上的押金纳入监管账户监管。具体如下: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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