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等 合肥8家住房租赁企业被扣除信用分

大皖新闻讯 未向主管部门推送相关信息、有效投诉超过10起;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经主管部门认定投诉3起、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10月18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合肥多家住房租赁企业因不良经营行为被扣除信用分。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住房租赁企业信用扣分结果公示,8家住房租赁企业因未向主管部门推送相关信息、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等原因,被扣除信用分。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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