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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还隐匿行踪,从肥东逃至庐江。1月12日,肥东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梦,其态度坚决,拒不执行,遂肥东县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据了解,2021年9月,张某梦与左某合伙经营家电生意,因进货出货都是张某梦通过网络单独完成,左某无法参与经营,双方产生纠纷。2021年10月,经过协商左某退伙,经过三轮结算后双方共同确认张某梦应当支付左某退伙款87万元,张某梦向左某出具借条并向左某作出还款计划约定年底付清。然而直到2022年6月,张某梦仅支付几万元,左某无奈将张某梦诉至法院。
肥东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梦支付原告左某退伙款8080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梦未按期履行义务,左某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但张某梦一直推脱,逃避履行。
执行法官沈建国多次赴张某梦家中查找其下落,均未能发现其踪迹。
春节将至,为了让申请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沈建国法官开始走访和调查,1月10日,终于查到线索,张某梦可能在庐江县石头镇,沈建国法官立即给石头派出所提起协查。
石头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张某梦并将其带至派出所内看守,沈建国法官迅速带领书记员和法警奔赴石头派出所,1月11日上午,成功将张某梦带回法院。
经过沈建国法官反复督促,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张某梦进行说服教育,张某梦仍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愿与申请人沟通协商。
最终,鉴于张某梦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1月12日,张某梦被关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李媛媛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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