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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怎么识别?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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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提高商品的价格,在商品包装上大做文章。那么如何识别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呢?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看、问、比、测”来进行辨识。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过度包装商品,看似“华贵”,其实用性与普通包装商品并无区别,且商品使用完后,极少包装被二次利用,大部分成为生活垃圾,有些包装处置不当甚至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这与绿色低碳发展背道而驰,与传统文化本源异化脱节。

对此,国家相继发布、实施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通过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规范经营者提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商品和服务。

那么如何识别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呢?生活中消费者可以通过“看、问、比、测”来进行辨识。

消费者可以看商品是否与其他产品混装或搭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且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同时在不能拆开商品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询问商品包装层数。根据规定,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此外,对不同包装相同品牌同等规格商品进行比较。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成本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其中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中允许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倡导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抵制奢华浪费的包装产品,摒弃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继承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共同营造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可持续消费环境。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对违反法规标准和公序良俗的过度包装,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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