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8月28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了解到,《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拟修订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加强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责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进一步理顺工会的职责,促进工会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建立事故快速理赔等机制。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明确规模以上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该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强化监管举措;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明确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将支持社会救援队伍、事故提级调查等实践经验固化为地方立法。
此外,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强化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管控,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实现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市司法局(立法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fsfjlfc@163.com,也可以通过市司法局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模块直接留言。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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