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布2025年中小学入学政策:放宽年龄招收的须公开办理

大皖新闻讯   5月21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提前预告公布。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6月26日启动

《通知》明确,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入学年龄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市区5月31日公布各区招生方案(含学区划分方案)。6月19日-20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6月26日-28日,公办学校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

6月30日-7月2日,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7月7日-9日,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含线下资格审核)。8月10日前,公办学校发布录取结果。各县(市)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可比照市区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相同)。

2025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今年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提前预告公布。

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以帮助入学名义收取家长费用。

在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和转学时,综合考虑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学情况,鼓励提供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

严禁私自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私自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合肥市教育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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