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徽州制墨家程君房,在其徽墨著作《程氏墨苑》极少数版本的末尾附了《续中山狼传》,性格伉直的程君房没有“微婉其词”,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四狼”就是乡人程嘉士、程大德、方于鲁和洪光祖,并且在《续中山狼传》中详细记述了他们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行状。因为方于鲁和程君房的特殊关系,有关程君房对方的批判留待下回再说。
从程君房自己的记述来看,这四人或多或少都曾参与了“叔侄之难”一事,被程君房认为是导致他蒙冤入狱的原因之一。程君房含冤受屈入狱后,被当时很多人认为“人品不行”,进而否定他的墨品。程君房为此在出狱后出版了《程氏墨苑》,遍访名士、学者为之题序作赋以求正名。他之所以写下《续中山狼传》,除一吐心中积郁外,更是为了自证清白、挽回声誉。
狼子“贼心”
通览《续中山狼传》我们不难发现,程嘉士是程君房同乡,他和他的父亲都是诸生,喜事尚讼、不治本业,到头来混得很潦倒,以至于“三世无立锥之地”。
明隆庆初年,程君房与别人发生了官司,恰好这人与程嘉士父子有过节,于是程嘉士找准机会来投靠程君房,想借程君房的手来整倒对手。从程君房的描述来看,早些时候,程君房曾给予程嘉士一家很多帮助。在程嘉士的父亲前往真州经营钱庄的两年里,全家人的衣食全赖程君房维系,“家人待余举火者二载”。
后来,程嘉士的父亲因事遭当时的县令驱逐,程嘉士竟然假借程君房的名义给他的同宗京兆尹写了封信,这也让其父亲的事情得到了解决。但程君房并未斥责程嘉士这种欺世盗名的行为。
程嘉士父亲自真州返回后,一家人的生活更加窘迫。程君房为此又慷慨出资4000缗,让程嘉士到会稽经商。可仅过了三年,程嘉士又因与人结怨而“倾捐其资”,连本钱都败得一干二净。即便如此,程君房也没有向程嘉士父子讨要本钱,所谓“子母钱不复问矣”。
只是程君房的好心帮助却让程嘉士更加肆意妄为。有一次,程嘉士向方公子贷款八十千,结果还不上了,他竟设计替债主充当中间人,向程君房贷款“百千”来为自己抵债。
尽管有如此种种诈骗钱财的行径,程君房似乎并未就此疏远程嘉士,这也可能是当时程君房对他所作所为的细节并不了解。后来程君房的大儿子士庄要去京师求学,他竟然选择让程嘉士陪伴在自己的孩子身边。结果可想而知,在京师生活期间,程嘉士诱惑士庄吃喝玩乐,纵博奢侈。更为可恶的是,就在程君房蒙冤入狱后,程嘉士蛊惑士庄说:“若素获罪若翁,若翁憎汝,盍乘其在系,罄其财物囊括之,时乎不可失也。否则汝翁以之挥霍,财渐尽也。”
士庄听信其言,将父亲的全部积蓄连同债家文券“悉束载之外家”,程君房至此已经“室徒四壁矣”。
程君房出狱前夕,程嘉士再次鼓动士庄,将程君房在长卢一地的财货转移到京师,一分钱也没给程君房留下。正如程君房感慨的那样,“一毫不以给于余,余家外两丧,困苦不堪”。钱财丧失在前,亲情割裂于后,对程君房打击最大的,恐怕要算儿子们对他的疏远。在程君房入狱期间,长子士庄在程嘉士教唆下,竟未曾到狱中探望过父亲,就连二子士莘、三子士华也逐渐减少了探望的次数。这恐怕是程君房指控程嘉士最重要的原因,“中山狼”程嘉士对于程君房一家来说,可谓“既吮父之躯,又吸子之髓”。
至于程君房指控程嘉士“复攘绝予君臣之义”,又要从另外一件事说起。程君房出狱后投身制墨业,万历乙巳(1605年)秋,程君房花费重金请良工精心制作了上千斤佳墨准备进呈皇帝,程嘉士听说后指使数十人在东厂试图逮住程君房,并乘机掠尽其进献之墨。赖好友鲍念衡通风报信,程君房才幸免于难。程君房为此在《续中山狼传》中怒斥程嘉士父子:“恶贯满盈,殆有甚于狼者。”
落井下石
《续中山狼传》中指摘的第二只“狼”是程大德。
程大德是程君房的同宗,商人出身,曾于吴门贩布缯,性情骄奢,“屡中奇祸,竟不能改”。
万历丙戌(1586年),程大德得罪云中幕府,身陷大狱,即将被杖决。他十分害怕,委托亲信带三百两黄金到京师请程君房帮他疏通关系。程君房念在宗亲的分上,访遍了他所认识的京师公卿,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行”。
这时,恰逢一人自告奋勇说可以帮忙,程君房静观此人动静,也不像是那种“诳语者”,就拿出三百两黄金相托。果然第二天,程大德就得以免死了。出狱半年后的一天,程大德忽然跑来向程君房索取先前送去的三百两黄金,理由是幕府放他是迟早的事,并非程君房的功劳。然而,程君房为办此事已将三百两黄金悉数开销,只好自己掏腰包,“乃出私囊偿之”。
万历壬辰(1592年),程大德又因侵吞马市官银,再次入狱!当年,程君房正好在京师担任鸿胪寺序班一职。这次,程大德给程君房的妻子写了一封求救信,其妻考虑到丈夫“数急人难,不以有无为辞,于是再捐二百五十余金出之”。
常言道:事不过三,但谁也没想到,仅过了一年,程大德就在万历癸巳(1593年)再次侵吞马市官银,仓皇逃回,见到程君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德不幸两濒于死,吾弟两生之,今三矣……非吾弟莫解。”
当时,程君房正遭遇“叔侄之难”,被控打死老仆人,自己也已经在狱中,又身无分文。这种情况下,程君房还是动了怜悯之心,也不想同宗基业归了异姓,更“不以旧恶为憾,不以再三为烦”,最后出面担保将程大德的房子抵押了一千七百三十余金,最终“事复得解”。
程大德为此也在信中“动情”地表达了感恩之意:“父母生我者一,吾弟生我者三,且非独德一人也,德阖门四十口之命,莫不赖弟以生。”
然而就在“其书尚存,笔记可验”之时,程大德又露出了贪婪的面目。程君房身陷牢狱时,他将程君房担保抵押的房子转押给了别人,甚至受程一凤、程公霖贿赂,控告程君房霸占他的产业,旧日之恩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以怨报德
洪光祖,歙县洪坑人。洪光祖的父亲洪应龙擅长辩论之术,曾在杭州生活。一次,程君房替长兄程大纲前往杭州主持辩讼之事,其间与洪应龙交好。
当时,程大纲外出做生意,女儿还未出嫁,就想让程君房帮忙物色个人家。正好,洪应龙也在为儿子洪光祖谋婚,程君房便做媒促成两家订立了婚约。后来事情又起了变故,程君房的长兄“违初言”,想把女儿许给海阳戴氏。以程君房的性格,肯定不同意这种毁盟弃约的事,于是找到老母亲理论。母亲听后找来程大纲,不许他毁约,“汝必欲更之,勿使汝母与闻”。程大纲母命难违,不得已答应了女儿和洪光祖的婚事。但程大纲却以此为由,提出要很重的彩礼,“以苛礼责之”。
洪应龙一家都是守财奴,“吝于财”,不愿意出这么重的彩礼,于是程君房资助洪家十金和价值十金的物资作为聘礼。待侄女出嫁时,程君房又与兄长共出妆奁千金。后来洪光祖妻儿亡故,他就完全依附于程大纲生存,“馆于伯兄二室”。受此恩惠不图报,洪光祖最后竟然做出“以怨报德”之事,“不思婚姻之缔,伊谁之力,千金之获,伊谁之财”,他在程君房“叔侄之难”中,竟然为程一凤、程公霖出谋划策,往来奔走,陷程君房于牢狱6年。
洪锋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