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山公安交警在线消息,2024年1月1日,元旦夜,黄山市黄山区一女子手持烟花在车辆行驶中燃放还拍视频通过网络平台炫酷,既存在安全隐患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黄山区警方根据调查取证锁定了涉事人员,并将涉事人员移交给交管大队处理。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经民警的批评教育,女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
类似现象外地也有。(截图来自网络视频,下同)
大范围的禁放,包括把几乎整个城区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在黄山市是2019年初开始的。这几年,呼吁放开烟花爆竹燃放的声音越来越多,包括希望政府改变一刀切禁止城区燃放做法,而是改为在城区划定合适区域与范围允许适度燃放,不仅普通市民呼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呼吁。不久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表态,对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认定不合法,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精神修改。这个表态极具权威性,算是一锤定音。
这一表态不久,2024年元旦就来了,迎新年的当晚,全国各地燃放烟花爆竹者众,在黄山市,屯溪花山大桥等地非常热闹,公安、城管等部门一边维持秩序,预防燃放可能发生的意外,一边也劝导引导,整体氛围和谐。
据了解,地方政府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上也有为难之处,一方面现在对大气质量要求高,严格到每年出现的污染天气都细化到天数上,而维护空气质量的压力则落到地方政府头上。同时,城市不敢全面放开,是怕一放就乱,会导致烟尘污染加剧及火灾和人员伤亡隐患增大。如何平衡适度放开与依法管控的关系,需要管理能力与智慧。
我们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表态明确了全面禁止烟花爆竹规定不合法,但是,地方政府把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划定为禁燃禁放区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文物单位、古村落古街区等传统建筑密集地、高层建筑密集区、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山场草地、交通要道等,此外,对燃放时间与节点作出明确要求也有必要。
另外,对类似黄山区这位女子手持烟花在车辆行驶中燃放行为,显然应该制止并处罚。在网上,也常看到有人在车流密集的道路上放烟花爆竹、在高楼林立的地面放大型烟花、还有人骑摩托车(电瓶车)对着他人及车辆燃放、有人开车燃放,这些视频画面触目惊心,其行为都已涉嫌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犯罪,轻则拘留重要坐牢。
我看到,很多这类视频在网上传播,这说明有些人(年轻人居多)对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怎么燃放不违规违法还不太了解,或者是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这都需要多加宣传,需要多发布对这类违规燃放的处罚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即将到来的春节,希望地方政府能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表态依法合理地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适度满足群众过年放烟花爆竹心愿。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该管的管好,对重点区域和设施坚决做到禁止燃放。公安等部门对开车骑车燃放等违法行为,应理直气壮地依法查处。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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