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3日),河北廊坊三河市燕郊镇发生的爆燃事故引起各界关注,本来关注焦点应该是追问爆炸起因,为什么会爆炸,如何杜绝以后再发生。遗憾的是,包括央视在内的媒体记者采访被阻扰,让媒体上了热搜。今天,河北廊坊方面就此事表示道歉,并称是一线工作人员方法不当,其初衷是为了确保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现场人员安全。
我们从画面看到,央视记者等并不在核心区,离记者较远的现场内还有大量人员。如果真有危险,那么首要撤出的不应该是警戒线外的记者,而是线内非核心处置人员在内的所有人。记者在人墙之外采访,没有对营救有明显影响,工作人员上来推搡、驱赶,阻拦记者采访,且行为粗暴,这是不可理解的。
笔者想说一句,在突发事件采访中,记者往往会面对危险,比如战地记者,比如车辆自燃、火灾现场、道路事故、各类水灾、地震等的采访中,都有危险,面对危险并履行好新闻职责也是记者使命之一。这和危险现场离不开处置人员一样,要论危险,警察抓人、缉毒扫毒、消防救援,谁不危险呢。
因此,除非有严重威胁生命且必须全员撤离情况下,一般不应该强行驱离记者。很多时候,所谓的关心,对现场工作者来说,其实是干扰。至于以危险为名驱赶记者,就更令人费解。
媒体对一个社会的重要性,已不用多说。尊重媒体,尊重传播规律,也应该是绝大多数人都知道的浅显道理。如果到了今天,我们还需要普及媒体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等知识,这本身就是一种讽刺。
但是,总有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原因,喜欢捂盖子,压制媒体正常履职,不仅厌恶与阻拦批评报道、舆论监督,甚至连火灾、事故、刑事案件等也极力阻止报道。
其实,互联网时代,哪里还有不透风的墙,与其让人管中窥豹、随意传播,还不如通过媒体发布准确客观的消息。
现在还有个现象,就是出了什么不好的事当地都不希望媒体报道,一律以等通报、等通稿为由。其实,官方发通稿和媒体采访履职之间,并不是对立关系,并非有你无我。众所周知,长期以来,通过媒体揭开事件真相或推动事件(问题)解决的案例,可真不少。
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上,明确注明了各级政府应为持证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我想,这种便利和保障,肯定不是各种阻拦采访、粗暴干预采访或发稿等。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信息传播就一直存在。自有媒体以来,媒体的职能就不只是表扬。一个文明的社会,理当容得下媒体的依法依规表达,维护好媒体正当采访权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甚至应该成为官员的履职规则之一。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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