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志投资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9年1月2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凌某、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于日前移送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庐阳检方在发布的消息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庐阳检方将严格依法、规范办理该案,认真全面审查案件,监督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做好追赃挽损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参与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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