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籍女子在太和县等地骗婚诈骗彩礼 获刑四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贵州一90后女子杨某某伙同他人以结婚的方式,骗取彩礼。日前,太和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在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伙同其“表姐”陆某通过与他人结婚的方式骗取彩礼款21.6万元,被其二人瓜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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