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 处理11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4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2018年,休宁县纪委监委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8起,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

该县紧盯公款吃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全县73家单位开展“点穴式”明察暗访6次,印发督查通报3期。借助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核查全县公车运行轨迹2334条,发出函询通知书10份,对10个责任单位21辆公车节日期间30个运行轨迹进行重点核查。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监察职能,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时查处少数交警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案件1起,收缴违纪款7万余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13人。

2018年,印发作风效能通报11期,会风会纪通报点名38家单位,值班值守督查通报点名5家单位,发出机关效能整改通知书17份,效能问责117人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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