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辆客车1辆轿车路上别车斗气 四人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只因为怀疑他人抢客运生意,就不顾他人人生安全,在路上别车斗气。记者今天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贾某、杨某等四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至五年不等。

2018年4月11日6时许,客车车主杨某与驾驶员曹某驾驶客车从茶庵出发到合肥,6时30分左右,客车途经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道段时带了两名乘客,结果被经营广岩至合肥客运生意的贾某发现,贾某认为杨某的客车抢了生意,便驾驶轿车对客车进行拦截,同时电话通知丈夫沈某,驾驶客车共同参与拦截。

杨某、曹某明知贾某驾车拦截,却置客车上旅客安全和道路上其他车辆、行人安全于不顾,仍继续驾驶客车与拦截车辆互不相让,车上乘客害怕惊呼,乱成一团。双方共发生四次行驶拦截、违章变道、强行超车、相互冲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最终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及客车上一名乘客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某在发现其他客运车辆抢其生意后,在主干道上采取驾车以S型的方式进行拦截;杨某在被贾某驾车拦截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停车解决纠纷,反而让驾驶员曹某驾驶载有多名乘客的客车强行超车并致一名乘客受伤;沈某驾驶客车逆向行驶,迎面拦截曹某驾驶的客车,四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及道路上的行人、车辆及客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却采取放任的态度,四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严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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