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21日,凤阳县公安局城区中队交警在路面执勤,根据指令对一辆涉嫌道路交通违法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与乘车人有互换座位的现象。后经过细查,车上3人均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原来,该车内有两男一女,驾驶男子叫蒋某,系无证驾驶。为躲避交警处罚,便与后座乘车人蒋某某互换位置,企图蒙混过关。副驾驶乘坐女子系蒋某女朋友韦某,蒋某所驾驶车辆系韦某所有,存在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车上三人均涉嫌违法。
经调查取证后,交通民警依法对蒋某、韦某等3人做出处罚:蒋某远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元;蒋某某因涉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C1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韦某因涉嫌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处以罚款500元。
张金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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