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两男子利用微信群开赌场 1个月渔利37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芜湖市两名男子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自己从中渔利,不到1个月时间,渔利37万元余元。日前,芜湖市鸠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鲁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郑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3日,被告人鲁某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为维持赌场的运营,被告人鲁某租用芜湖镜湖区一小区某户住宅,作为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及生活场所,先后雇佣6人为其工作,其中被告人郑某为总管,每日工资500元,并许诺若干股份,负责赌场的日常管理;胡某某、倪某、万某、陈某为赌场工作人员,每日工资300元,负责在微信群内操作昵称为“刘德华”、“赔付找我”的微信工作号,并发送赌博链接以及管理群内参赌人员输赢资金来往;鲁某1负责后勤卫生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后的补位工作,每日工资300元。

该微信赌博群每天从下午一二点钟营业至第二天凌晨一二点钟结束,赌博方式是名为“刘德华”的微信工作号在微信群里发“八人大牌九”的网络链接,该链接系被告人鲁某以每日二三百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微信群内的成员点击该链接,即可进入虚拟房间参赌,赌博的输赢结算均由名为“赔付找我”的微信工作号进行操作,赌场按照庄家赢钱数额的5%抽头获利。该赌场自2018年8月3日开设以来,至同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参赌人员众多,每天平均抽头渔利1万余元,共计抽头渔利37万余元。

2018年9月1日,该赌场在经营期间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郑某及相关工作人员被当场抓获。同年9月27日,被告人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到非法所得14471.3元。

在本案审理中,被告人鲁某、郑某分别向法院退出非法所得20000元、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郑某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共计37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鲁某组织、领导开设赌场,并雇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郑某受被告人鲁某雇佣,在开设赌场过程中负责日常管理,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鲁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鲁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被告人郑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均应酌定从重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